沉着地讲,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不想找理由也是可以理解的,究竟婚姻从甜蜜到苦涩不是一个理由就能说清楚的,必然要让双方都说出个“感情分裂”或“性格不合”也没须要。可是我们应该理解要个理由,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制约手段。它的目的是要给双方一个沉着、慎重的思考机会。因为,有很多时候,离婚只是一时气头上的做法,还有的是有感情基础的,经过磨合,还是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所以,婚姻一旦呈现了问题就马虎分离,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做法。
但愿它别蔓延
杨先生(媒体工作人员):我个人认为,既然是“无理由”,干嘛要离婚呢?如果无客观具体理由,就贸然离婚,这是一种漠视婚姻、生活、家庭的态度。多年以后,相互会不会为曾经不理智的决定而反悔呢?还有,如果没小孩,两个人想离就离,想合就合,这还没什么牵挂。如果有了小孩就不应再说句“无理由”就离婚了,如果为了本身的一时痛快,掉臂及小孩就是一种很自私的表示,也是缺乏责任感的浮现。真但愿它别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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