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来的依然是毫无回应和无奈+困惑+莫名屈辱!
我所依据的《中国共产 党章程》第四条第(八)款、《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和《关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规定毫无效用!党章的权威性和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在此遭到亵渎和践踏!郑州市的党组织被一个国企老总“能量化”!
事实五:只有组织部长一人知情,且继任部长又是老同事,谁还敢过问?
在3年多来为“我要工 作”的奔波中得知,关于我的工作调动安排,市委组织部只有时任郑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郑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的姚待献同志一人知情。难怪市委组织部事业 干部处送我去单位的两位正副处长连与主管部门交通委联系协调都做不了,主管部门交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都提醒我应该是组织行为的事情,要求我不要以个人行为 找领导;如前所述,三年多来向郑州市委组织部的汇报和请求被视而不见……【人民微博@网看ffb:症结在你所顾忌的郑州市委组织部网查:事发时组织部长兼国资委书记姚待献/继任组织部长高建慧/两人1998-2004年同在濮阳市任副市长/到郑州后曾先是政法委书记前后任。@jiusr:有着16年同僚关系的两任组织部长,足以终结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
我出身农家,少年时代在背诵“老三篇”的环境里成长,从事公社通讯员工作的3年里,深受毛主席倡导的工作作风和作为当时干部队伍主体的工农干部、部队转业干 部优良传统作风的熏陶,30多年来我也一直践行着前辈们传给我的这笔财富;恢复高考第三年考上河南大学原政治教育系学习了4年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大学毕 业后长期在基层党政机关工作并从事了5年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工作,后又进修了“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的在职研究生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