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七条规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3月份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产品予以公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资料图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抽查对象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所在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符合项 | 后处理部门 | 复查承检机构 |
1 | 木家具(灯柜) | 崇州柏叶家具有限公司 | 崇州柏叶家具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 | 2021/2120 | 2022年12月10日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 |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