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卡报》最新消息透露,欧足联官方已确认不会对拉莫斯肘击马竞球员卢卡斯的行为进行追罚。无巧不成书,就在同一天,国家体育总局发言人对媒体表示,希望此前被禁赛半年的秦升早日改过自新、重返球场。
且不说欧足联算不算皇马的亲爹,至少在中超,“足协爸爸”半年中超球监的处罚在屡教不改的秦升面前最多扮演了个后爸的角色。曾经被贬得一无是处的足协因为这纸禁赛令在民间获赞无数,可谓打了个翻身仗。那么和欧足联对拉莫斯的态度相比,秦升的半年24场禁赛到底冤不冤?
首先,欧足联认为追加禁赛处罚的前提条件是,球员犯规动作十分严重、极具威胁性才会采取措施,然而拉莫斯的肘击虽然是个吃牌动作但尚未构成追加要素,欧足联认为自己一视同仁可以无视指责。
客观的看,水爷用胳膊肘背后打人后脑勺与秦升故意下黑脚踩别人脚从危险性上而言没什么区别,秦升运气不好吃了红牌,水爷只是逃过了一劫。退一步说,即便秦升的主观恶意更重且丢了中国足球的人,追罚成了“被需要”,也应照章办事才对,而足协和体育总局却是“乱世用重典”不走寻常路。
换位思考,世界足坛是如何“乱世用重点”的?
先说说赛场规则制定的比较详尽的英超吧。大家所熟知的最长禁赛是坎通纳因蹬踏布莱克本球迷被禁赛9个月;坎通纳之外最长的禁赛来自于恶习难改的巴顿,他在被红牌驱逐后依然击打对方球员被禁赛12场;还有吃到红牌后将裁判摔了各狗啃屎的迪卡尼奥被禁赛了11场。和上述恶行相比,秦升的犯规虽然暴力,性质却未必有这么恶劣。
当年苏亚雷斯二次张嘴咬人,还有皇马的佩佩失去理智地在倒地的卡斯特罗身上报复性的踢了几脚,二者都是因为对抗吃了亏才下的黑脚(嘴),也就被禁赛了10场。和他们相比,被言语羞辱了的秦升踩下去的一脚不算情有可原至少还是事出有因。
西甲历史上最严厉的处罚要追溯到52年前,萨拉戈萨后卫科尔蒂佐恶意报复犯规把对方一条腿给踢断了,他事后被停赛24场,刚好和秦升禁赛场次一致,但两件事的后果可是天壤之别。
在国内,除去郝海东向裁判吐口水和库卡赛后参与斗殴,纯粹针对比赛中暴力最长的禁赛是当年屡犯的李玮峰蹬踏路姜被禁赛8场,这个数字最后都导致了武汉光谷愤然退出中国足坛,而当年施连志“夺命”飞踹高峰也才禁赛了6场;怎么比都感觉秦升找不到合理的参照物。
根据公布的《中国足协纪律准则》56条第三款,秦升的暴力行为影响比较恶劣,理应追加处罚停赛3场;加上49条的补充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可以再加重一倍处罚,那么就是6场球,这和当年施连志“杀人”的动作飞踹高峰是一个标准,既然有法可依,难道文明社会“乱世用重典”不应是建立在制度规范内么?
从总局发言人第一时间介入秦升禁赛可以看出端倪,这次超额处罚很可能又是一次“人治”的结果。很多人支持半年的球监是出于不想联赛大好的局面被暴力事件坏了形象,这看似颇有道理。秦升犯了错理应接受重罚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但他也需要超越法规为别人的情绪埋单吗?
人都是情绪化的动物,毕竟不是机器,脾气很多时候是天生的。每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难免有情绪化过激的时候,只要没造成犯法这样严重的后果,即便是累犯都该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法律和规则建立的初衷,而非惩戒本身。
如果有天你开车着急闯了个红灯,结果被羁押了半年;如果有天你因为和客户据理力争顶了一句嘴,结果就被炒了鱿鱼还反被索要巨额赔偿;如果你有天和另一半绊了嘴,最后成为了支持对方离婚的依据;这些所有你觉得无法接受的不合法理即是秦升所正经历的。
据说被下放了预备队的秦升只能领到最低工资,当劳动法都尚不足以保护一个失去了话语权的小角色,在一旁看热闹的你、我、他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秦升,足球的世界看着离你很遥远,其实有的时候死近死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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