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乒乓球队教练员岗位竞聘在竞聘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竞聘委员会由乒羽中心领导、国家队总教练、国家队领队、乒羽中心业务部代表、教练员代表、乒乓球科研代表、老乒乓球工作者代表组成。竞聘委员会下设国家队教练员竞聘办公室,由乒羽中心业务部门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对于没有聘上的教练员,乒羽中心将做好本人思想工作,与其原单位进行积极沟通,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即将退休的,有过突出贡献的老教练,乒羽中心将注意发挥他们的余热,根据他们的个人意愿,安排参加乒羽中心组织的全国区域集训,到中乒院、中乒校任教,下基层辅导,参加国际青少年集训和国际推广活动等。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责解释。
订 阅 乒乓球技术教学与器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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