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老家征收了,有100来万,她打算拿出一半分给我。我听完之后很震惊,50万,对我来说,确实是一笔巨款,不仅可以交首付,剩余的可以用来装修,很快就能住进新房。
小芳说,按理就该这么分,姐姐虽然不在了,但她不会忘记,从小到大,姐姐对她的照顾与关爱,还供她上学。
说到这里,小芳泪眼模糊,她接着说:“姐姐没嫁错人,要是我前夫有你一半好,也不至于今天……”

我告诉她:这钱我不能要,那是她家的祖产,更何况她孤儿寡母的,还有位老母亲。
这时岳母从房间里走出来对我说:“阿亮,收下吧,是我女儿没福气,这一份钱本来就是她的,外孙也是我的孙子哩。”
岳母说完也哭了,称她娘三个都没福气,自己30多岁便成了寡妇,大女儿嫁对了人,却早早地走了,小女儿当初不听劝,遇人不淑。
我现在很纠结,这笔钱该不该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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