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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六年保持Ⅱ类

字号+ 作者:品味大师 来源: 2024-05-31

齐齐哈尔新闻网南京5月30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30日在南京发布。据该《公报》,2023年,太湖连续第十六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近十六年以来最好,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

  齐齐哈尔新闻网南京5月30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30日在南京发布。据该《公报》,2023年,太湖连续第十六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近十六年以来最好,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达92.7%,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六年保持Ⅱ类。

  当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贯彻《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江苏省生态质量达到二类标准,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共监测到淡水水生生物975种,淡水水生生物环境质量有所提升;近岸海域和潮间带共监测到海洋水生生物390种,海洋水生生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在发布会上介绍,江苏将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Ⅱ类,通江支流水质稳步改善。

  蒋巍表示,江苏将开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研究出台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品、产业目录,制定实施一二级保护区企业关闭淘汰、转型升级计划,基本完成涉磷企业整治;实施太湖、滆湖清淤635万方和500万方,构建太湖湖滨消纳圈和沿岸拦截圈,推动太湖重现碧波美景。

  江苏将推进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陆域海域调查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开展生态质量指数(EQI)监测评价,推进生态岛试验区和多类型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出台第二批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开展长江水生态考核试点。

  齐齐哈尔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原《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自2018年被废止以来,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缺少一部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环保“母法”。为此,《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2021年启动制订工作,历经3年打磨修改出台,将于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施行。(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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