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演员金巧巧将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告上法庭,以侵犯名誉权罪要求被告立即删除其所属网站中《星闻对对碰》栏目污蔑、诋毁金巧巧的侵权视频新闻,并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全国公共发行的报纸刊登道歉信。
据悉,在《星闻对对碰》2014年8月17日播出的节目中先后出现“金巧巧小三上位,曾差点阴沟翻船”、“勾引张国立”、“金爸爸漏嘴说出金巧巧丑事”等字幕,同时该视频被迅雷、PPTV、爆米花网等多家视频网站转载,更有多家网站根据此视频内容编辑成文字新闻进行刊发及传播。为追求节目收视率,此不实报道对金巧巧的日常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恶劣影响并造成巨大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金巧巧透露自己誓与污蔑、毁谤斗争到底,因此将故意捏造并散播不实新闻的媒体告上法庭,“辣妈”维权丝毫不含糊。随着网络及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很多网站为了谋求引爆眼球的“大新闻”,大量散步不实新闻,令不少明星都遭遇“被离婚”、“被出轨”甚至“被死亡”的不实报道。因此最高法院也曾明确转载的过错认定:不明就里的转发都有可能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并因其程度担负连带责任。近几年,金巧巧结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满,但却遭到部分媒体利益驱使下的不实报道,她表示一切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和家人“讨回公道”。
网络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让明星们莫名“躺枪”,面对这样的“网络暴力”,明星们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仅是对造谣者的告诫与惩罚,更是对谣言的有力回击。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让公众人物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更好的保护自己与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