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实施,以后想在自家宅基地上大拆大建的情况将一去不复返了。当然,这不是逼着农民进城买房,更不是不允许农民盖房子,而是为了遏制农村的乱拆乱建的发生,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农村住房安全着想,是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农村,让农村的环境像城里一样干净整洁。
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子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子女可以无偿继承。据统计,在过去20年里,大约有2亿多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他们包括考上大学的农村孩子以及农转非的那一部分人。这些“鲤鱼跳龙门”的农民,有了城市户口以后,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产,也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允许扩建与重建,只允许修缮与维护,一旦房倒屋塌,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无偿收回。因此,那些在农村有宅基地的城里人,一定要及时维护修缮农村的老房子,尽量避免房倒屋塌的事情发生。如果能遇上拆迁,自己还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赔偿金。
对于那些农村户口的人,就不存在不可以翻建农村老宅的问题了。但是翻建老房子必须获得批准方可施工,要不然将按照私搭乱建予以罚款甚至强拆。换句话,农民在打算翻建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的时候,首先要想村委会申请,在获得县乡有关部门批准后,你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建房子了。但这绝不意味着你想盖几层就盖几层想盖多大就盖多大,根据许多省市的有关规定:农民盖房原则不能超过3层,新盖的面积不允许超过原有宅基地的面积。至于那些已经划入城乡规划的农村,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拆迁等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在宅基地上翻建老房子。
所以,不允许在农村宅基地上翻建老房子,针对只是那些拥有城市户口又有农村宅基地的那部分人,以及列入城乡规划农村的农民。对于绝大部分农民而言,想在自己宅基地上翻建老房子,确属危房,确属需要,只要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就可以翻建自家宅基地上的老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