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位读者的来信谈起。
昨晚收到一封女读者的来信,看后心情久久无法平静。想单独就她这件事写篇文,又怕写得太详尽,有人对号入座,给她添更多麻烦。
那就简单说说。
她今年33岁,出轨9年,出轨对象是她的前男友。
俩人在20多岁的单身年纪,有过一段情感交集,当时男方一无所有,她父母也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用她的话说:“那时年幼,很多时候,自己也没主见。”
错失彼此后,男人去南方闯荡,搞销售,做培训,直至后来自己创业,结婚生子。
她留守在家乡,进入体制工作,遇见门当户对的丈夫。
9年前,男人把事业拓展到家乡,所以三天两头回她生活的城市办事。
那时,她刚生完孩子,因为家庭琐事和养娃代沟,和婆婆矛盾剧增,和丈夫关系日益糟糕。
一来二去,她和那个男人又在一起了。
“都知道回不去了,彼此的婚姻也都进入了怠倦期,都懒得解决自己家庭内部的矛盾,所以就把对方当成自己不幸的出口。”
她说,出轨这些年,他们每一两个月见一次面,都是他回老家办事时,抽空和她约会。
他们去人烟稀少的地方吃农家菜,或者开车到邻市手牵手逛街,抑或躲到山间的宾馆里颤栗。
一开始,她也忐忑过,挣扎过,自责过,为自己不齿过,甚至很多次想过彻底断了算了。
“最终还是死灰复燃。”
偷情——这一脱离庸常生活柴米油盐和一地鸡毛的本能欲望,一次次战胜她为人妻为人母的道德和责任,推动她奔赴在一直出轨的路上。
直到,今年春天,她的身体出现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