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出的这个分手条件让我可笑之至。他竟然会让一个女人赔偿他的青春损失费,这简直是太无赖了。
我今年38岁,8年前我和前夫离婚,因为他经常喝酒,酒后还不断的对我家暴,那段婚姻把我折磨得痛不欲生,我选择和他离了婚。离婚后给我留下了一套房子作为补偿。女儿由我来抚养,如今已经15岁了。
5年前我通过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男友,男友戴着眼镜,高高瘦瘦的,看起来很斯文。他只是一名普通的职员,收入也不高。他比我大3岁,也是离异,有一个18岁的儿子,跟着她前妻生活,他现在居无定所没有房子,是住在他工厂的集体宿舍。我看中他的时候,并不是因为他的经济条件。因为当时他对我确实很体贴很照顾。
经过一年的相处,我觉得他人真的很不错,就让他搬到我家里和我同住。我们刚开始住的一年里相处的挺好,他对我也挺关心的。他的工资不高,所以我也没有和他要过生活费。可是后来他变得越来越离谱,对我也开始不闻不问,经常因为钱和我计较,有一次女儿需要交学费,我没有在家,向他要钱他竟然说没有钱。他的做法让我很生气,于是我向他提出让他离开我的家,我不想继续过这样的生活了。可他死乞白赖的在我家就是不肯离开,还一个劲儿地求得我原谅。可是他自私的毛病,已经触犯了我的底线,我还是坚决要让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