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人杰简历
姜人杰,前苏州市副市长,1948年12月出生,是湖北大冶人,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1年开始担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建、交通、房产开发等13个领域,同时兼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2008年10月24日,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已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中文名:姜人杰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
出生地江苏苏州
出生日期:1948年11月23日
逝世日期:2011年7月19日
事 迹: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1964年高中毕业后到震泽镇附近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 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
1982年在费孝通推荐下,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三年。
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
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分管农业。
1990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2月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政公用、邮政、电信、园林和绿化、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防震抗灾、人防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1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年8月7日,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在短短三年的任职期间里受贿一亿多人民币,平均每天受贿近十万元,堪称共和国之最)
2005年1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苏州市副市长职务。
2006年3月,经江苏省纪委指定,由南京市人民检院察对姜人杰提起公诉。
2006年6月初至9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姜人杰受贿案。公诉人当庭指控:姜人杰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千元的巨额贿赂。在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无论是单笔受贿数额的8250万还是受贿总额的1.0867亿,都可堪称是建国以来受贿这一职务犯罪之最。”
2011年7月19日,与许迈永同日上午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