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及县纪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经县纪委立案调查,11月5日,蓝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盘昌武同志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职务,,并按法律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蓝山县委宣传部称,今年9月初,蓝山县纪委接到县自来水公司女职工唐某实名举报,反映其与盘昌武发生婚外恋关系。经县纪委立案调查,认为盘昌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与她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于10月23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相应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