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也说明了零容忍态度是防治腐败的必要条件。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中央反腐问题汇总,中央反腐零容忍:
零容忍,是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基本态度
什么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是对腐败现象毫不忍受、毫不宽容,就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坚持“露头即打”,防止滋生蔓延。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到1932年5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枪决第一个腐败分子谢步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严惩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来惩治100多名省部级贪官,无不表明,不论是在革命战争的艰难岁月,还是在建设改革的和平年代,党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党执政条件下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决定的。历史上,统治集团的严重腐败历来是导致政权更替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面对如此严重的危害,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加以惩治。
对腐败零容忍,是由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决定的。这些年,尽管我们党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特别是在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手段还不健全,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比较严重。在如此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前,我们对腐败的态度别无选择,只能是零容忍。
对腐败零容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抓反腐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人,查处了31名中管干部、200多名厅局级干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9600多人。如果没有零容忍的态度,就不可能取得这样大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