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印
证据之一:玉印刻“刘贺”二字。
2016年1月17日,考古队员开启内棺后发现尚存墓主人遗骸痕迹,在遗骸的腰部位置,放置着一枚白色玉印,玉印上刻有“刘贺”二字。专家介绍,这是刘贺的私信。在两汉时期,印章是常见随葬品之一,也是判断墓主身份的最直接证据。
墨书金饼
证据之二:墨书金饼上有字“臣贺”。
在出土的金饼上,考古队员发现了模糊的墨书字迹,并释读出了关键部分:“南海海昏侯臣贺……元康”,“贺”字直接指明是第一代海昏侯刘贺,而元康是汉宣帝刘询的第三个年号。考古领队杨军介绍,西汉酎金制要求有封地的侯和王,在每年八月祭祖时给朝廷献上黄金。金饼上的墨书,也从侧面展现了当时的酎金制度。